| 名 称 | 关于****县哈腊苏一带金铜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DD011-2026-01018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161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9-16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地质局****大队:
你单位报送的《****县哈腊苏一带金铜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申请相关附件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哈腊苏一带金铜矿调查评价项目范围涉及**县和**县,行政区划属**地区**县及**县管辖。本项目勘查区分为工作一区、工作二区,工作二区大部分地处**县境内,工作一区及二区西北区域少部分工作地处**县萨尔塔木乡萨尔乌楞村境内,勘查区南侧距离萨尔乌楞村约12km。S229贯穿工作一区北部,距离最近的施工区域约148m;工作二区北部距S229约36.6m,工作一区距北侧约40km处为也拉曼村,工作二区西南侧距**县18km。****中心地理坐标为:E86°38'34.438",N48°09'09.005",****中心地理坐标为:E86°46'56.948",N48°06'53.447"。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1:1万地质草测30km2;1:2000地质草测2km2;1:1万地化剖面20km万磁法剖面20km;1:1万激电剖面20km;激电测深30点;33条探槽工作量2000m3;钻探6个钻孔,总进尺1000m。储运工程为6个钻机平台、槽探两侧征地范围内设置1个10m2临时堆土场,每个钻井平台设置物料堆放区1个(用于堆放岩芯箱、施工材料、柴油存储(柴油储存在油桶内(HDPE吨桶2个,每个约200L))等,占地面积约10m2;泥浆配比池1个(容积3m3)、临时帐篷1处(占地10m2);每个钻探作业点位单独设置小型临时危废暂存点1处(占地面积23m2)。岩心采集后每天清运至租用的农家仓库暂存,****实验室分析,不在项目区堆存。项目施工用水从周边村镇用水车拉运储存至便携式水池存放。依托现有村级道路和牧道,不新修建道路。施工人员租用也拉曼村居民住宅,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型厕所。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保养均在就近乡镇专业维修点进行,调查评价区不设机修场所。
项目勘查区总面积63.61km2(均为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15504m2。总投资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08%。
二、根据**蓝境****公司编制的《****县哈腊苏一带金铜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厅出具《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新立)任务书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5〕478号)、《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工作期限:2026年1月—2027年4月)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优化勘探方案,严禁扩大勘探用地范围。钻探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勘探范围外作业;缩短施工时间,全线采用彩条旗划定施工红线,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全域设立宣传警示牌,严禁砍伐树木、采集、挖掘野生植物、捕杀野生动物等。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机械、人员不得随意踩踏、碾压草地。开挖土方应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分区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分区压实堆放,顶部设排水沟,全覆盖防尘网,单独围挡。堆土场、泥浆池周边设置截水沟、挡土埂。分段施工,减少裸露面积;禁止大雨及大风天气作业,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及水土流失。临时道路、钻井平台等临时占在优先选植被稀疏地带,避开密集草本与野生动物通道;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禁止随意变道,避免勘探活动随意碾压地表植被及土壤。勘探结束后及时对探槽进行回填、钻孔进行封孔,拆除所有临时设施,撤离施工设备,完成场地清理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剥离表土回填作业区,对临时道路进行迹地恢复,利用表层弃土进行平整场地,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全部采用湿式钻进,从源头降低钻孔粉尘;探槽开挖、土方转运、临时道路等区域落实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所有堆土、岩芯、砂石全覆盖**度防尘网;运输车辆密闭篷布遮盖、限高、限载、限速,严禁沿途抛洒渣土。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柴油不完全燃烧;严禁焚烧垃圾、废油料、塑料等杂物。勘探期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钻孔避开含水层,若出现地下涌水,钻探采用孔口导流管,槽探于坑底设置集水坑,排至防渗软体集水袋(集水罐)收集,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涌水漫流外泄。配套移动式环保型厕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点,底部铺设≥2mm厚**度HDPE防渗垫板,设置接液防渗托盘;柴油临时贮存区,设防渗托盘+防雨棚、围堰,防止渗漏。泥浆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度聚乙烯膜(HDPE膜防渗)为防渗膜。钻孔避开含水层,钻探全程规范下入套管,完工后全孔封闭封堵,阻断地下水串层污染。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配套减振垫、简易消声装置,同时加强管理,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高噪声作业人员配备耳塞、防护头盔。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8:00)施工,运输车辆途经周边村庄时限速、禁止随意鸣笛。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开挖前剥离表土并单独覆盖养护,槽探、钻探完工后分层回填,全部就地平整复土,无外排弃方;钻井岩屑及沉淀池底泥自然干化后就地用于封井,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破损防渗膜集中收集于密闭危废收集桶内存放于危废临时贮存点,由施工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等规章制度。暴雨天气暂停钻探、槽探及油料、泥浆等相关作业。制定专项应急防范措施,配备齐全应急物资,加强储油区等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次环评仅对勘查内容进行评价,不涉及采矿内容,建设单位在进行采矿前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禁“以探代采”。项目样品测试分析工作内容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