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福****事务所有限公司、泉****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灵地镇尤坊甲村坑背赵新富等 13户屋后崩塌治理工程、**县灵地镇尤坊甲村坑背赵长生等18户屋后崩塌治理工程、灵地镇坑甲村坑源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项目业主为: **县 灵地镇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 源: 自筹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本项目 进行 邀请 招标 。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灵地镇 尤坊甲村、坑甲村 ;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为 **县灵地镇尤坊甲村坑背赵新富等 13户屋后崩塌治理工程、**县灵地镇尤坊甲村坑背赵长生等18户屋后崩塌治理工程、灵地镇坑甲村坑源泥石流治理工程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 编制费用 1.3 万元 ;
2. 3 服务费 : 1.3万元包干 。
2. 4 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
2. 5 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有效的 ****事务所执业证书 ,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1 日 17:30分前将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及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盖章后 送至 **** 。逾期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 [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发布 3日后, 即202 6 年 9 月 22 日 10 : 0 0分 ,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并由 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 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 灵地镇 人民政府 公告栏 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 3日( 9 月 22 日 至 9 月 25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 协商 签订合同。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 [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 五 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 9 月 25 日 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灵地”公众号 上发 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县灵地镇群英街 237号
联 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87****2879
招标投标交易 地点 : ****会议室
地 址: **县灵地镇群英街 237号
联 系人: 江 先生 电话: 157****1865
附件1确认函(1).docx
附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