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工作创新空间入驻社会组织
征集公告
****在市民之家四楼A区打造**市社会工作创新空间(简称社创空间),该空间集社会组织孵化、人才培养和**链接功能于一体,为支持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有意愿入驻社创空间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正在筹备登记、具备稳定服务团队的社会组织服务团队。重点征集以下领域的组织和团队:
1.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2. 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
3. 心理健康和社会支持服务;
4. 新就业群体服务;
5. 矛盾纠纷调解、司法社会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
6. 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
7. 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及其他与基层治理、社会工作相关的公益服务。
8、行业协会和商会;
9、其他符合要求社会组织。
二、入驻条件
(一)登记条件。 已在民政部门完成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尚未完成登记的服务团队可申请预备入驻,但须提交登记计划,并在入驻后6个月内完成法人登记;逾期未完成的,取消预备入驻资格。
(二)业务条件。 主营业务应当聚焦社会工作和基层治理相关公益服务,服务方向明确,具备在**市持续开展服务的意愿和基础。
(三)人员条件。 固定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四)信用条件。 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核心负责人无失信、行政处罚、重大服务投诉等不良记录,过往项目不存在资金挪用、财务造假或服务造假等问题。
(五)管理条件。 认同基地管理制度,自愿签署信用积分和场地安全承诺,接受日常联络、财务抽查、督导评估和半年度考核,****基地统一组织的培训、**对接和公益共建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入驻:
1. 主营业务与社会工作无关,或者以商业盈利为唯一目标;
2. 法定代表人或核心负责人存在失信记录;
3. 过往公益项目存在资金挪用、财务造假、服务造假等违规记录;
4. ****基地统一管理,不参加培训督导,不配合考核评估。
三、征集名额和孵化期限
本次入驻名额根据社创空间可用工位和评审结果确定,实行公开征集、综合评估、择优入驻。通过初审但暂未安排工位的组织,****储备库,在后续补录时优先通知。
标准孵化期自签订入驻协议之日起计算,最长2年,原则上每6个月为一个培育阶段。孵化期满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组****基地**机构库;确需续驻且符合条件的,可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评审通过后续驻1期,续驻期限最长1年。
四、入驻支持
(一)办公和活动空间。 免费提供办公工位、活动场地和基础耗材,免收场地及工位租赁费;可按规定预约使用综合培训教室、心理减压室和其他公共功能空间。
(二)一对一孵化辅导。 为每家入驻组织明确1名专属联络员,提供申报材料、登记咨询、发展规划、内部制度、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投标和成果整理等辅导。
(三)专业培训和督导。 按照初创筑基、成长提升和专项督导三个层次提供培训;根据机构需求安排财务、法律、项目管理、社会工作实务和组织治理等专业支持。
(四)项目和**链接。 通过基层需求月度发榜、政府购买服务供需对接、慈善**洽谈和公益项目路演,帮助入驻组织链接服务项目、资金、物资、场地、志愿者和专业力量。
(五)品牌和成果培育。 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典型案例报送、宣传展示、服务指引和实务工具开发等辅导,支持优秀成果参与行业交流和推广。
五、申报材料
申请组织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1. 社创空间入驻申请书;
2.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机构章程;
5. 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内部制度;
6. 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 信用积分管理承诺书;
8. 场地安全使用承诺书。
尚未完成法人登记的服务团队,可暂不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和正式章程,改为提交团队负责人身份证明、成员名册、现有管理制度、拟登记名称和6个月内完成登记的书面计划。
纸质材料提交1套,按目录顺序装订;复印件应当加盖机构公章。预备入驻团队尚无公章的,由团队负责人逐页签字确认。电子材料应当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评审和入驻程序
(1)材料初审。 基地逐项核对材料完整性和资质有效性,并核查信用情况。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申请组织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
(2)实地走访。 初审通过后,由2名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专职人员、服务基础、运营情况、发展困难和**需求,并形成走访记录。
(3)综合评估。 评审人员结合材料和走访情况,对机构治理、团队稳定性、专业能力、项目基础、入驻需求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估。
(4)名单公示。 拟入驻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实名提出异议的,基地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5)签约入驻。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基地发出入驻通知。申请组织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资质原件核验,并签署入驻服务、场地使用和信用积分考核等协议。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组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经入驻的,终止入驻协议并按规定处理。
2. 基地不向入驻组织收取办公工位和场地租赁费用。入驻组织开展服务项目产生的其他费用,按照具体项目协议执行。
3.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社创空间有关制度执行。
(联系人:任实、陈娇;联系电话:0716-****952。)
****
2026年9月14日
附件:申报材料自查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要求 | 自查 |
| 1 | 入驻申请书(下载链接:https://qr61.cn/oIw5LP/qM7N2s7) | 填写完整并盖章;预备团队由负责人签字。 | □ |
| 2 |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登记证书有效并盖章;预备团队可不提交。 | □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清晰并盖章;预备团队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 | □ |
| 4 | 机构章程 | 提交现行章程并盖章;预备团队提交筹备章程。 | □ |
| 5 | 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 | 提交现行制度文本;尚不完整的如实说明。 | □ |
| 6 | 工作人员名册和资格证明 | 列明姓名、岗位和专兼职情况;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 □ |
| 7 | 信用积分管理承诺书 | 加盖公章;预备团队由负责人签字。 | □ |
| 8 | 场地安全使用承诺书 | 加盖公章;预备团队由负责人签字。 | □ |
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