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7 11:1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镇60MW/120MWh储能电站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市**市**镇 | **** | ******公司 | **线路路径长约为5.86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4.34km,双设单架;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52km。**杆塔22基,**电缆分支箱1个。 | ①声环境: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机械布置,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夜间不施工。 ②大气环境: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定期洒水;物料进行苫盖;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使用油品达标;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硬化或用地恢复。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③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居住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④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废弃土石方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运营期不产生固废。 ⑤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线路沿线、临时施工占地进行绿化、硬化或用地恢复;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严格控制在最小必要范围内,优先选择在非耕种区域进行合理布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农田功能。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5560,0510-****5522
通讯地址:****中心12号楼,**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