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中心卫生院(城厢区第二医院)及东海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体检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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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卫生院公共卫生体检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卫生院公共卫生体检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评审因素及技术要求。

更正内容:

1.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节商务部分评分“3.企业实力”评分描述中“认证范围含医疗信息化系统平台软件的开发、医疗信息化系统平台软硬件运维服务。”的要求。

2.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4.与**市双向转诊平台通过接口的方式进行对接,支持将患者信息通过接口传给双向转诊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双向转诊业务需求。5.与**市全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对接,支持通过API接口的方式获取预约挂号的机构、科室、医生、号源等数据,并进行挂号预约。”的要求。

3.原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上6项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可使用,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实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修改为“上述4项工作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对接工作,保障采购人相关业务正常开展。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终止本合同。(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原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6.支持体检数据必须能直接上传至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健康管理模块中,且保证每个体检者每条数据上传的准确性完整性,且本项目所产生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修改为“4.支持体检数据必须能直接上传至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健康管理模块中,通过API接口或视图的方式进行数据交互,且保证每个体检者每条数据上传的准确性完整性,且本项目所产生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市**区**镇**东路15号

联系方式:蔡玉忠、0594-****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胜利南街2188****广场A区2号楼1804室

联系方式:黄静、陈宇、林庆贺、林旭辉、郭梅芳/0591-****7653/177****8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陈宇、林庆贺、林旭辉、郭梅芳

电 话:0591-****7653/177****8209

****(****医院)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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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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