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G219宁明爱店至防城峒中公路(崇左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调查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5〕26号)

审批
广西-崇左-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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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调查的批复 (****)
2025-09-18 16:24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2月7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组织开展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厅委派广****研究所对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了考古调查,该所编制的《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古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通过了我厅审查。根据《调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确认,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K13+000—K13+100段涉及新发现的**县那马防炮洞。建设单位可以在上述区域外完成考古调查的区域内开展相关建设。

二、请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设计,避开新发现的**县那马防炮洞。如无法避绕,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三、由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确定性,请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四、本次考古调查仅涉及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地表文物调查,未涉及建设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用作工房、材料堆积、交通便道、取土或弃土场等用地范围,在这些临时用地范围中,如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此复。

******旅游厅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广****研究所。

**** 2025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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