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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 号)《矿产**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市**区**镇营盘井1#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映(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9月22日18:00)。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邮箱。
受理部门:****地质矿产管理室
联系电话:0953-****678
邮箱:****@163.com
地 址:**市**区文化街001号
附件:****市**区**镇营盘井1#建筑用砂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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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