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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1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反馈问题 | **县象泉河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热布加林段一期),因前期工作论证不足,导致初设方案涉及多处生态红线、水浇地及天然牧草地,且拟建面积与实地存在冲突,实际可建面积达不到初设要求;热布加林村提出初设涉及的部分草地长势良好,不同意对其进行人工种草,******草原局也提出按照规定项目范围内的31.358公顷天然牧草地只能种草不能种树,且天然牧草地不能翻耕,项目可研方案和初设方案需要重新调整;****政府《**县象泉河岸滨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热布加林段一期)开展情况》提出,“该项目用地初审与规划选址报告、可研方案、可研批复时间为 2021 年,时间过长,需要重新办理”,但截至检查时尚未办理,存在工作推进不力情况。 |
| 核查情况 | 于2026年6月初,****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采取现场勘察方式核查,反馈问题属实。 |
| 整改目标 | 开展项目现场场地平整等非种植类工作,确保2026年完成树苗、草种等植被恢复工作。 |
| 整改措施 | 开展项目现场场地平整等非种植类工作,确保2026年完成树苗、草种等植被恢复工作。 |
| 责任单位 | **县****管理中心 |
| 责任人 | 赵玉政(主任) |
| 联系电话 | 191****1565 |
| 主要工作及成效 | 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办理地块调整后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8月14日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批复、8月15日取得变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8月18****财政局概算审核报告,截止9月底完成办理所有变更手续,于10月13日项目完成开标,10月18****公司。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初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