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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联升塔、普照塔保护修缮工程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文物局备案的****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
注:以上内容招标文件有涉及到的同步更正。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到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