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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县**镇民龙路、纵四路2个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镇民龙路、纵四路项目)》(以下简称《规模落实方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要求,经****相关股室众审后于2026年9月1日《规模落实方案》获得****批准同意。现根据相关规定,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
二、公告地点:**县**镇、****政府;**镇**围村、黄塱村;石角镇**村
三、公告内容
(一)调整基本情况
通过编制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将**县**镇民龙路、纵四路2个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农用地、村庄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未利用地的4.2308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落实后主要控制性指标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未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控制性指标。
公告方式:本次公告采用网络公告、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两种方式,其中****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主要在**县**镇、****政府;**镇**围村、黄塱村;石角镇**村。《规模落实方案》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咨询,咨询电话:0763-****902。
附件:**镇民龙路、纵四路项目落实****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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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