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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一水硫酸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选址:**维吾尔自治区******开发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项目,总投资31520万元,建设浸出至净化工序,锂辉石精矿至转型焙烧、酸化焙烧工段及硫酸锂蒸发结晶工段,年产1万吨一水硫酸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博涵
建设单位地址:**和****工业园****社区玉**路4号7-1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1****584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玖和****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高新区**东路街道**路2288****广场E座10楼10-F050
环评单位联系人:和欢芹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66****4206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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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