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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09-14 更正公告日期:2026-09-17
2、原公告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合同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标书代写
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等资料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