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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关于公开**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通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均为合格。 现将**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6年9月17日~10月23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668-****526 地址:**省**市**新区电城镇 附件: **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港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