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政府有关局室、****办事处、****事业单位:
《**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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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
****车行业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统筹推动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业态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循序推进行业改革。围绕“调结构、控总量、强监管、增效益、保稳定”的目标要求,以明晰巡游车经营权和产权归属为核心,依据《**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循序推进巡游车经营权到期后的依法收回,并规范组织重新配置。
(二)科学调控网约车运力规模。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分批投放、动态管理,合理把握网约车运力规模及分担比例。
(三)深化行业经营模式转型发展。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经营主体向规模化、公司化方向发展,引导出租汽车网约化,促进巡游车与网约车业态融合。引导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一致、风险共担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互通互认,搭建从业人员双向流动通道;引导巡游车接入网约车平台提供线上服务,实现线下巡游与线上预约协同互补;构建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融合发展格局。
(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法治思维,****车行业法规体系,依法推进行业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乘客、驾驶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工作
(一)运力规模测算。立足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科学开展运力规模测算,构建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确定巡游车总体运力及网约车市场需求,并根据供需情况合理测算网约车在出租汽车运力中的分担比例,推动新老业态错位互补、有序竞争。
(二)经营权配置方式。坚持出租车经营权无偿配置原则,新增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及网约车运力指标,一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配置,严禁有偿出让。巡游车经营权期限为6年,网约车经营许可期限为4年。
(三)退出机制。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巡游车企业,依法依规收回其车辆经营权;对符合退出经营****公司,依法注销其相应经营许可。被收回或因有效期届满等情形不符合延续条件的车辆经营权,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运力投放计划,****政府批准后,按规定重新组织配置。
(四)强化监管。强化数据监管与联合执法,巡游车车载终端设备数据、****公司运营信息,应当实时、全量、全项接入本市监管平台。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网信、发改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五)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深度融合发展。坚持“新老业态错位服务、融合发展”原则,巡游车可接入平台获取线上订单,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优化从业资格考试流程,两类从业资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互认,专项科目分别考核,推动从业人员跨业态有序流动;依托监管平台在热点区域统一调度运力,并根据空驶率、候车时间等指标动态调控网约车投放节奏;统一服务质量标准,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所有订单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为统筹推进我市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保障运力有序投放、经营权平稳过渡,规范行业运营管理,****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明确以下四个阶段工作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
本阶段重点完成组织搭建、运力测算、政策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1.成立工作专班。****运输局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完成运力规模测算及总量核定。
(1)巡游车:根据规划测算结果,总量控制在1500台。全市现有2686个巡游车经营权中,已完成无偿配置改革的352个经营权继续有效;其余2334个经营权于2026年12月底到期后全部依法收回。扣除继续有效部分,本次可重新配置的巡游车经营权数量为1148个。
(2)网约车:实行动态调节,分批次投放数量根据市场运行监测情况、供需平衡状况动态调整。
3.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同步组织开展出租汽车相关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官方渠道、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政策要求,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招投标与经营权配置阶段
本阶段依次推进网约车运力指标与巡游车经营权招投标工作,规范配置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强化行业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择优遴选一批综合实力过硬的优质企业承担运营服务工作。网约车运力指标及巡游车经营权配置,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两项招标均须畅通异议渠道,在招标公告及公示信息中公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依法受理并答复相关人提出的异议。
1.网约车运力配置
(1)配置数量:第一批次投放不超过3000台。后续投放批次及数量根据市场供需动态调整,当出现运力不足情况时,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配置;每次****交通运输局依据运力监测数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配置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运营企业,可划分三到五个标段,择优确定中标企业。中标企业须为已取得本市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的企业,或承诺在中标后2个月内取得本市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未按承诺取得许可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排名顺位递补中标资格。
首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失败原因并调整招标条件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变化情况独立确定中标人数量,但中标人数量的确定不得以首次招标投标企业数量不及预期为直接依据。
(3)实施流程:发布网约车运力指标招标公告,完成投标受理、资格审查、综合评标工作,并公示中标结果;向中标企业发放运力指标证明,签订经营协议。中标企业须确保运营数据实时、全量接入本市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标书代写
2.巡游车经营权配置
(1)配置数量:本次重新配置巡游车经营权1148个。
(2)配置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配置,严禁有偿出让。可划分三到五个标段,确定不同中标企业,促进市场良性竞争。评标重点关注运营方案科学性、服务质量承诺可行性、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性、车辆设备标准合规性、驾驶员权益保障措施到位性等核心因素。标书代写
(3)实施流程: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投标受理、资格审查、综合评标工作,公示中标结果;****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向中标企业发放经营权证明,签订经营协议。中标企业须严格承诺实行“公车公营”经营模式,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标书代写
因招标结果的不确定性,如一次公开招标不能产生中标单位的,进行二次招标,如二次招标仍不能产生中标单位的,则对第二次招标中已报名并有效递交的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名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依法进行公示。
(三)经营权收回与运力投放准备阶段
中标企业须在本阶段完成运营筹备工作:巡游车企业应完成车辆更新、车载终端安装调试及运营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齐从业人员;网约车企业应按投放批次要求完成车辆运营许可办理、驾驶员资质审核及配比工作。
(四)运力投放与运营规范阶段
本阶段重点推进新配置运力正式投放运营,强化初期运行监管,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1.正式投放运营。巡游车和网约车中标企业正式投入运营,全面履行经营协议及服务承诺。
2.强化初期监管。****运输局组织开展运力投放初期的运行监测与服务质量跟踪评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数据报送等主体责任。对违规投放、数据未接入、服务不达标、价格异常等问题,依法采取约谈、暂停新增运力、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撤销经营权或运力指标。
3.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行业运行情况动态优化网约车后续批次投放节奏,每年开展运力投放效果、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及行业稳定性综合评估,建立常态化运力动态调整机制,持续****车行业融合、规范、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融合****工作部署,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维护行业稳定。各有关部门****车行业改革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完善巡游车与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实现行业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与退出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经营权配置、后续运力投放挂钩。对违法违规、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为,依法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改革有序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初审:陈志远 复审:邹延鹏 终审:王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