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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17
| 项目名称 | **交投绿能**市芦村镇6兆瓦以下(渔光互补)一期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芦村镇均张村、路洼村、穆寨村、小徐村、枣林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尹飞 |
| 联系人 | 畅** | 联系电话 | 138****514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60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芦村渔光一期,利用芦村镇均张村、路洼村、穆寨村、小徐村、枣林村村集体80000平方米坑塘,采用租赁模式建设,按年周期支付租金。安装11594块620Wp光伏组件,交流侧容量5990kW。拟以10kV线路接入,自发自用比例约为0。将各坑塘逆变后集中汇流,以10 kV电压等级建设10 kV专线。送往110kV****电站,杆上T接。具****公司审批后的接入方案为准。本项目暂时不配置储能。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满,拆除后统一环保处理。 | ||
| 承诺:**** 尹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尹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