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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2024年11月6日,****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人民法院****法院)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之****公司****公司)破产清算案,****法院审理该案。**法院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4)鲁0114破6号决定书,****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9日,旭升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上管理人作了《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供债权人审议表决。本次会议报告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系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债权人反馈意见修订后重新提请审议表决的版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系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方案的二次表决。 截至2026年9月14日表决期限届满,债权人参会及表决情况公示如下: 一、债权人签到及表决票回收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25户,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6838.33元,实际签到19户,签到债权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金额****16374.60元。 截至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回收有效表决票18份。 二、方案表决结果 (一)《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3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比例16%;其所带代表的债权额****5608.37元,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4.92%。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3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比例16%;其所带代表的债权额****5608.37元,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4.92%。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三、决议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以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以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后续,****法院予以裁定。 特此公示。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