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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 公 开 人:****清算组 | |
| ****全体债权人: 2026年5月26日,****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下简称“铭轩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公司担任本案清算组。2026年6月2日,根据全省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要求,****法院依法裁定,将本案提****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理。 2026年6月10日,****法院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7月27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仅有一户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了一笔债权,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依法进行了审查,并结合债权审查情况编制了债权表,现将债权审**果及说明公示如下。 债权人应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核查债权(截止期限为2026年9月24日17时)。对《****强制清算案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向清算组提交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以口头形式或虽按照上述方式提出异议但未能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的,均视为无效异议,清算组不予受理。 经清算组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或者清算组在债权核查期内不予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债权核查期内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未依照上述程序提出异议,视为对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清算组将依法****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附件:《****强制清算案债权表》 ****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玉洋,151****3001 工作时间:9:00-11:30 14:00-17:30(工作日) 附件 ****强制清算案债权表.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