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7 14:50:19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此项目设计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和利害关系人公示,征求有关意见,公示期限为7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可将意见报送我局或提出听证申请,如无意见,公示期后我局将依法核发规划许可。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市**山区**山**雨水管网**项目(一标段) |
建设地点 |
**山区**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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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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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元路 |
用地面积 |
39915.4平方米 |
道路面积 |
16045.2平方米 |
| 人行道面积 |
23870.2平方米 |
道路长度 |
1226.80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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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兴元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本次改造起点位于现状水泥路,终点至现状赤元线。K0+000-K0+418.588段车行道宽度为9米,K0+418.588-K1+226.808段车行道宽度为14米,道路全长1226.808米。本项目道路高程按既有旧路标高设计,雨水及污水起终点高程不变,本项目排水方向自北向南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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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 |
用地面积 |
18660.9平方米 |
道路面积 |
9557.5平方米 |
| 人行道面积 |
9103.4平方米 |
道路长度 |
772.58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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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 |
备注 |
**街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本次改造起点位于现状路兴元路,终点至现状路,车行道宽度为12米,道路全长772.581米。本项目道路高程按既有旧路标高设计,雨水及污水起终点高程不变,本项目排水方向自西向东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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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路 |
用地面积 |
19619.4平方米 |
道路面积 |
11245.4平方米 |
| 人行道面积 |
8374平方米 |
道路长度 |
857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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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中心路整体呈南北走向,本次改造起点接现状**街,终点接赤元线。车行道宽度为12-15.5米不等,道路全长857米。本项目道路高程按既有旧路标高设计,雨水及污水起终点高程不变,本项目排水方向自北向南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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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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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治区**市**山区**山**雨水管网**项目(一标段)总平面图.pdf
公示网址:www.****.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923
特此公告
赤******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