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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括:为深****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函〔2026〕432 号)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根据河湖名录复核成果,对河湖划界进行校核修正,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和成果上图工作。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要求:成果交付满足区级成果提报及市级审核汇总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
1、中介机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同义务。
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报名时上传相应证书及社保证明(截止本年度8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