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东河路(平岗路至兔耳桥段)及木镇路(南门桥至杨家畈桥段)北侧污水改造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县**路(平岗路至兔耳桥段)及木镇路(南门桥至杨家畈桥段)北侧污水改造工程

二、标段名称:**县**路(平岗路至兔耳桥段)及木镇路(南门桥至杨家畈桥段)北侧污水改造工程

三、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6.5项:“5、本办法技术标采用横向暗标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分项不得分且该投标单位不得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定标备选单位)。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调整为“5、本办法技术标采用横向暗标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分项不得分且该投标单位不得推选为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招标人:****

地址:**市**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聪

电话:191****26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蓉城镇庙前路23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行

电话:138****490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