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0-****909
通讯地址:**县玉屏街道**北路033****环境局**分局
邮 编:6546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大寨镇小田村小田溪偏坡寨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恒特技术****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设1条砂石料加工生产线,采用破碎、筛分、水洗工艺,设计生产砂石料5万t/a;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设计生产商品混凝土5万t/a。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代码:****。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01万元,占总投资的9%。 本项目通过购买**县****公司开采的**河(小田溪)河道的****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砂石毛料进行加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期间,在项目区物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三级沉淀池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离工地前在三级沉淀池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②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基坑开挖回填过程中加强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传播和飞扬。③施工场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或围栏,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的,应设置警示牌。④紧邻居民侧加高围墙或拉防护网。⑤****车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约每日4~5次。⑥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⑦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②施工期废水禁止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布局,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夜间确需连续施工时,应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告知周边居民。②从声源上控制,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③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④对运输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⑤厂界设置围挡等,隔声降噪。⑥提倡文明施工,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等。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偏坡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对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理,不能利用的建筑材料清运到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布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范围施工作业,缩短土地裸露时间;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废弃物料,减轻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降低生态影响程度。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机械尾气和食堂油烟。 拟采取措施:(1****加工场:①不单独设置原料堆场,**河(小田溪)河道的河砂直接运至本项目加工区进行加工,****商贸有限公司****公司运输至加工区进行加工。②成品堆场设置为“防尘网覆盖+洒水降尘+顶棚+三面围挡”,降低扬尘。③厂区设置洒水软管,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均为封闭运输,严禁车辆抛洒等,并在厂区内设置限速标志,减速慢行。④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密闭输送+湿式破碎+封闭式车间+喷淋设施。(2****搅拌站:①本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为“进出车辆清洗+洒水降尘+顶棚+三面围挡”。②厂区设置洒水软管,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均为封闭运输,严禁车辆抛洒等,并在厂区内设置限速标志,减速慢行。③物料输送储存粉尘及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④无组织机械尾气呈间歇性无组织排放,在大气环境中自然稀释扩散。 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绿化用水。 拟采取措施: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1个,容积为5m3)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农林施肥。②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池(1个,容积为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③水洗废水经收集沟收集后,汇入三级沉淀池(1个,容积40m3)处理后,循环使用。④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总容积83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破碎用水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项目的设备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 拟采取措施:①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其中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密闭厂房内并加装减振垫;厂区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②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止超载运输等措施;加强运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严格控制设备的运行时间,将其运行时间压缩到最佳。④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加工,仅在昼间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罩棚、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三级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等。 拟采取措施:(1)一般固废:①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偏坡寨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林施肥。②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及洗车池沉渣定期清掏后,综合利用,严禁乱扔乱弃;三级沉淀池沉渣沥干水后,作为混凝土搅拌原料综合利用。③生产固废经收集后,用于砂石料加工;布袋除尘器粉尘全部返回生产线;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旧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给废旧**回收单位处理。(2)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单独分类收集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转移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置台账,明确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类别及接收单位名称等。 5.地下水、土壤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进行防渗处理,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至少 2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等防渗:要求该区域地坪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 1.5m,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7cm/s。 (三)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设备、管件的维护和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九)**县生态****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