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公司位****广场美食广场及果蔬生鲜卖场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有****公司位****广场美食广场及果蔬生鲜卖场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广场美食广场及果蔬生鲜卖场****广场:包括30间商铺(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及公共就餐区域2622 平方米;果蔬生鲜卖场:分南、北两区,建筑面积共约1828平方米;两个区域建筑面积共计5650平方米),出租底价96万元/三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出租方式:整体出租。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9月23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成交后不予认可*),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电话:158****5644袁经理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6年9月24日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若上述费用发生在本次竞价成交前,则由出租方承担。
3、****商铺存在原有租赁关系、租期尚未届满,暂无法同步交付。承租方足额支付租金及场地使用押金后,出租方根据项目实际现状对承租区域采取分批移交方式。承租****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开展招商、经营活动;对应商铺须待原租户租赁期限届满后方移交承租方使用。租金标准以本次挂牌竞价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商铺分批交付、延期移交等情形另行给予任何补偿。原租户租期截止时间,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咨询确认。标书代写
4、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2)评估费3000元交至评估机构指定账户;(3)接出租方通知在2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价款按季度缴纳,于合同签订5日内一次性缴纳首个季度租赁价款及场地使用押金(10万元),剩余租期租赁价款承租方须每季度5日前缴纳。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在经营使用期间,经营范围应主要以餐饮、超市、生鲜等相关业态为主。承****广场和果蔬生鲜卖场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生产。服务****商铺租金的确定、商户招商与管理、业态规划与调整、公共区域保洁与安保、设施设备维护与检修、营销推广与活动策划、日常水电气费用的收缴、客户服务及纠纷信访事件的处置等。
6、押金条款
6.1押金金额及支付:为确保场地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给出租方标的押金人民币10万元。
6.2押金退还:租赁期届满且出租方确认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气费等),且无设施设备损坏及承租方无其他违约行为后3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3押金抵扣:因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在押金中抵扣。若押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差额。
7、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房屋、道路、场地维护费及设施设备的运营维修费等全部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租赁价款。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出租赁区域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房地产及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经营、超出租赁区域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已交的租赁价款及场地使用押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标的开展装修、改造、增设附属设施等施工行为,必须事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实施任何装修改造作业。全部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材料、监理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全额承担。
承租方开展装修施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建筑、消防、规划、市容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禁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梁柱、墙体、屋面等核心建筑构件;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管线、消防设施;严禁违法搭建、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原有规划用途。若承租方未经许可施工、违规装修、违法搭建,****机关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纠纷、安全事故、各类经济赔偿及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给出租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内投入的全部装修、改造、装饰、固定附属设施(含固**装的吊顶、隔墙、橱柜、水电改造、固定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就该部分装修改造主张任何补偿、折价或者返还费用。承租方应当于合同解除或租赁终止当日,完整向出租方移交该租赁标的全部装修改造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竣工验收资料、消防验收/备案资料等全套档案材料。承租方拆除可移动、可拆卸的独立家具设备时,不得对房屋主体、原有固定装修造成损毁;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赔偿。
10、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11、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已缴纳的租赁费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2、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费、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3、若因政府政策安排调整、项目建设及其它因不可抗力,****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导致租赁区域的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等相关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政府及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包括承租方新增加设施),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无息清算,押金无息全额返还,其他费用不退。所有涉及的相关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租赁双方损失自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36-****277 137****0221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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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公有****公司位****广场美食广场及果蔬生鲜卖场三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