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整县合编村庄规划》进行公示的公告
一、村庄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涉及**县13个镇,共95个村,总规划面积约为61725.2320公顷。
二、主要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对全县95个未编制规划开展集中连片编制,****基地权益、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传承历史文脉、严守底线红线为重点,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与人居环境质量,致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的乡村****样板。规划立足我县**禀赋与“土特产”优势,以乡村全面**、产业提质增效为核心,打造“兴字号”农产品品牌,依托乡村“小微园区”推动产业集聚与要素集约配置,构建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三产深度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产业空间、带动农民增收,为我县构建“四龙九虎竞**”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
规划包括规划总则、发展基础分析、发展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与管控、农业生产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宅基地布局规划、村庄支撑体系规划、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保障、附图和附表等。
三、编制过程
本规划于2025年9月开始编制,2026年3月底形成初步成果,并于2026年5月完成公示、专家技术审查等程序。
四、专家会意见及答复
1.核实2025年的人口数据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是否下发或公布,建议采用最新数据。
答复:本规划于2025年9月开始编制,2025年人口数据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尚未公布(下发),因此使用2024年人口数据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2.规划需要与在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做好衔接。
答复:采纳,已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并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
3.建议补充村民意见征求与采纳情况,并在规划成果中体现村民核心诉求的落实情况,如宅基地选址、产业项目布局、设施配套等。
答复:采纳,已补充村民意见征求与采纳情况,并落实村民合法合规合理的诉求。
4.各自然村规划图中的“自然村建设管控规则”内容雷同,建议紧密结合各村(屯)实际、管控需要和重点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分“共同性规则”和“差异性管控规定”。
答复:采纳,已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修改建设管控规则。
5.建议自然村(屯)规划图补充完善“留”“改”“拆”“减”范围等管控内容。
答复:采纳,自然村(屯)规划图已补充“留”“改”“拆”“减”范围及管控内容。
6.建议对预留5%机动指标,在管制规则中明确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用途限制等内容。
答复:已采纳,已补充机动指标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用途管制等要求,详见第四章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与管控。
7.根据各村现状人口以及**县近年来人口增长情况,进一步核实各镇人口和户数预测;完善人口自然增长率、综合增长率表述,建议采用千分比表述;核实表2-4、2-9、2-12现状人口数据。
答复:采纳,规划已根据各村现状人口并结合**县近15年人口增长情况进行预测;人口增长率单位已修改为千分号;已核实并修改表格现状人口数据。详见第二章中“社会经济基础分析”及第三章中“村庄人口预测”。
8.建议与《**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村庄建设用地(203)指标增加对比情况说明,说明是否有优化调整。
答复:采纳,已增加对比情况说明,本次规划未突破《**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指标。
9.建议进一步梳理各村人口、宅基地现状以及审批情况,****基地。
答复:采纳,已与各****基地审批情况,并根据人口增长情况及分户要求,****基地,****基地布局规划。
10.进一步完善产业空间结构,核实各镇产业定位是否合适;核实产业用地规模是否满足村庄未来发展需求;补充各村规划重大项目表中的资金来源。
答复:采纳,已结合各镇**禀赋,规划各镇村产业定位,并规划相关产业用地,完善产业空间结构,详见第七章产业发展空间规划;已补充重大项目表的资金来源,详见附表。
11.完善各镇村道路交通规划,根据各村诉求补充道路项目;规划停车场项目建议配套充电桩;规范公路名称,参考交通地图道路名称(如G324、S209)。
答复:采纳,已进一步与各镇村对接,根据村民诉求规划落实道路项目;规划停车场已配套充电桩;已修改公路名称。详见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2.各镇村地质灾害风险区较多,建议进一步排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相应管控措施,重视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规划。
答复:采纳,已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相应管控措施,详见“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
13.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要求,人防工程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议在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章节增加人防疏散地域建设的内容。
答复:采纳,已补充人防疏散地域建设的内容,详见第八章“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
14.完善补充征求村民意见以及规划成果公示等规划程序。
答复:采纳,已开展并完成征求村民意见、成果公示等程序。
15.建议优化附图。规划重点项目地块控制表相关指标,严格按《**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指标,其中篮球场、健身场地、停车场等用地可不设指标要求;补充标注过境公路、铁路的名称、去向,主要河流的名称、流向等。
答复:采纳,已修改完善附图中重点项目地块控制表的指标、过境交通名称和河流标注,详见附图。
16.石南镇规划的4个村庄与县城接壤,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较多,建议衔接**县国空规划合理布置村庄产业用地及交通设施等,统筹利用村庄周边规划公共设施。
答复:采纳,在**县城范围内的黎村、环江村、庞村、七团社区已衔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共设施,并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及交通设施。详见黎村、环江村、庞村、七团社区规划图。
二、公示时间及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7日
公示地点:****一楼规划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cn/)。
三、公众参与
为体现规划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局对本次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如您对本次规划申请报批的方案有不同意见和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7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理由和原因)递交我局,利害关系人可依法书面向我局申请听证。地址:**市**县**大道137号(****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317。
四、附图
1、**县整县合编村庄规划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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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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