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一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
进行公示的公告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然**部关于国土空间****工作部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15号),明确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结果按需有序开展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重点保障“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和近期急需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3****政府批复,为了支撑“十五五”高质量发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特组织开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2026年)》编制工作。
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15号)要求,****于2026年5月22日组织召开了项目论证会,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项目进行方案论证,现设计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动态维护:维护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50万亩,满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39.71万亩目标要求;维护后划定耕地空间44.54万亩,满足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43.59万亩的要求。
2.城镇开发边界维护:本次共调入城镇开发边界项目9个,总规模30.6910公顷,同时调出3个不适合开发的地块共30.6960公顷。维护后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保持30.70公顷不变,扩展倍数保持1.31不变。
3.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动态维护:通过对**县各行业部门项目需求的梳理汇总,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进行更新,维护前重点建设项目共311个,维护后重点建设项目共484个。
4.村庄建设用地维护:本****基地面积306.0794公顷;保障6个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乡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用地面积4.8222公顷;保障46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项目,用地面积131.8449公顷;针对非住宅类乱占耕地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符合销号条件的整改图斑,共计132.3302公顷。
5.规划分区维护: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中心**用地布局和村庄建用地动态维护方案的调整内容,联动优化调整规划分区,保障动态维护方案中空间管控边界布局与规划分区内容相匹配。
6.中心**规划用地布局维护: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调入方案,将**家和萌宠生态智能科技产业园、**产城融合项目和石南镇需补充****中心**土地使用规划方案中进行用地性质落实。
三、论证会意见及答复
(一)进一步优化动态维护方案文本,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动态维护必要性等内容,确保本次开展动态维护调整方案依据充分,合理可行。
回复:采纳。已对接**“十五五”规划阶段草案,完善实施评估和动态维护必要性等内容。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梳理核实重点项目信息。补充各部门、乡镇仍需纳入规划的重点项目,避免因项目信息不完整、不明确,影响后续审批和实施。
回复:采纳。已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补充和修改纳入项目。
(三)强化**县落实**市融入****经济带战略项目保障,落实高峰临港产业园选址范围,与相关部门对接**轻化园选址范围。
回复:采纳。已落实高峰临港产业园选址范围,轻化园相关项目已纳入规划专栏和重点项目清单,待选址确定后纳入数据库中。
(四)进一步完善成果内容,做到图、文、表、数据库数据准确一致。
回复:采纳。已完善修改。
四、公示时间及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7日
公示地点:****一楼规划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cn/)。
五、公众参与
为体现规划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局对本次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如您对本次规划申请报批的方案有不同意见和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7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理由和原因)递交我局,利害关系人可依法书面向我局申请听证。地址:**市**县**大道137号(****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317。
六、需要规委会议定事项
审议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