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安丰至闫店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淮南-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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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237**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安丰至闫店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9 14: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237**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安丰至闫店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G237**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安丰至闫店段)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路线起点位于安**南现状G237与S324**位置,接二期工程G237保义至安丰段线位,路线自北向南经谷贝村、众兴街道、新店街道,终点位于**与**交界闫店位置,路线全长约23.3公里。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街道段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25.5m(街道段路基宽度为32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特大桥1座、中小桥4座。总投资136065.81万元,施工工期24个月。****发改委以淮发改审批﹝2024﹞38号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普通国道网47条北南纵线之一(G237**-**),项目属于《**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普通国省道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该项目已经在****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生态影响。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明确施工界线,确保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及水土保持措施。优化土石方平衡,合理利用项目取(弃)土场,妥善保存表层土并用于生态恢复或复垦。施工场地(包括桥梁预制场(内含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桥梁预制场(内含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仅用于本项目,不外售)、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大型临时工程选址应按照《报告书》相关要求布设,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工程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占用期满后一年内进行土地复垦,以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2.加强水环境保护。跨淠东干渠桥梁施工时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桥梁泥浆废水、施工场地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至外界水体。严格施工范围,不得任意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做好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废水、废料废渣、建筑材料等因跑冒滴漏泄漏进入沿线水体尤其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强化大气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应当报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施工中落实大气环境管理要求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稳拌合站、桥梁预制场(内含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生产区域,材料存放区、配料设施、传输设施均要求建成整体封闭,需配备喷淋抑尘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道路定期洒水,裸露地面覆盖;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产污环节管理,确保工地规范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出入口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及施工场地的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布设,并在项目两侧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一侧采取移动式声屏障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对桥梁路段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方郢村、北园)采用声屏障措施,其余路段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隔声窗等降噪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噪声影响,以确保声环境保护目标达标。
****政府在进行乡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报告书》中提出的路线两侧噪声规划控制建议,避免布设新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5.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处置;表土单独保存,回用于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对跨越淠东干渠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等措施,其中小桩号段设置容积不小于141m3的事故池,大桩号段设置容积不小于117m3的收集池。桥梁应设置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桥梁两端设置标识标牌、监控系统;加强与上游取水单位应急联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联系方式:电话:0554-****872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泰康街20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