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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9日 9月1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7日 10月8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12-****159
地址:****4楼C区404****科技城)
邮编:61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铁矿伴生磷**综合回收项目 | 2026.9.9 | |
| 2 | ****水库工程 | 2026.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