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检察院LED电子显示屏含辅助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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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电子显示屏含辅助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09-17 16:00:03

****LED电子显示屏含辅助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LED电子显示屏含辅助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90万元

2、采购内容及需求:LED电子显示屏含辅助设施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并正常使用

5、免费质保期:质保期1年

三、公告发布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09月17日。

谈判小组成员:马瑞、张洪涛、马成

五、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皓****公司

地址:**省郑****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8层149号

中标(成交)金额:897662.00 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

按照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为15300.00元。

七、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管理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县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马成

联系方式:138****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电厂路17号2号楼12层1208号

联系人:仇宁

联系方式:18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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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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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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