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小涧镇 2026 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广场A座1505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玖仟元整(****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县小涧镇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县小涧镇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潘亚辉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642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孝东、庞伟、王鹏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100% 向成交人收取。
| 中标价 | 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0% |
| 100万元-500万元 | 0.7% |
| 500万元-1000万元 | 0.55% |
| 1000万元-5000万元 | 0.35% |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0.2% |
| 10000万元-100000万元 | 0.05% |
| 100000万元以上 | 0.01% |
(二)收费金额:127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日
3.开标日期:2026年9月16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潘亚辉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9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政府采购股:0558-****508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地址:**市**县黄柏路36号
联系方式:158****0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彪、叶梅
电 话:158****0759、0558-782001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5.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