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6年9月14****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9 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审批的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5731
传真:****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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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邮编:311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生产组装200台环****实验室建设项目 | **区银湖街道富闲路818号9F、11F | **** | **爱****公司 | ******年生产组装200台环****实验室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生产废水经中和调节池收集处理后汇同依托**普洛****公司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废水纳管至****公司****公司统一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楼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无机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楼顶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生物安全柜废气经自带高效****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高噪声现象。废过滤介质、废空气过滤器、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废培养皿、废弃一次性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