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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公示期: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异议,******局联系。
联系人:次旦桑姆177****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