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桐****采石场建设项目(矿山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桐****采石场建设项目(矿山部分)项目
(2)项目地点:**市**县羊磴镇棉地村沙台组
(3)建设单位:****
(4)建设内容:****2022年1月委托****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桐****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27****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石灰岩。**面积为0.2228km2。项目工业场地位于位于**西北面,距离**约1.5km。工业场地设置一条破碎生产线,不建设专门生活场所,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办公生活区利用森嘉、福鑫、中汇办公生活区场地、设施,场地远离破碎、开采区等。
(5)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6)联系电话:177****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