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1050吨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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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吨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
2026-09-17
项目名称:****1050吨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
项目编号:****-咨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9-17 至 2026-09-23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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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吨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采购及代储

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采购内容

1050吨大米的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供应商

二、品种、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

(一)品种:大米

(二)数量:1050吨

(三)规格:25kg/包(含)及以下

(四)等级:国标二级及以上

(五)质量要求: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要求

(六)生产日期:入库前近30日内加工生产

(七)产地:国内

(八)标签、包装、运输要求:须符合国家关于包装物、标签标识的相关标准,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三、采购货物供应完成时间及供货地点要求

(一)采购供应完成时间:成交后,入库完成时间在30个自然日内。

供应细则: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同时签订《成品粮油采购协议书》及《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在30日内完成入库。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综合验收前完成担保办理手续。

(二)储存地点:原则上储存在****粑粑坳库点、贵安库点等区域,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储存地点在**贵安范围内,由****组织现场踏勘,仓房条件必须符合本公告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现场踏勘时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仓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等资料供查阅。现场踏勘工作在提交报名资料后5天内完成,经现场踏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三)担保相关资料需在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后同步提交至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后符合要求的方可参与竞价。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在综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担保****银行保函、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以采购人认可的方式为准。

四、代储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发布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银行**支行开设专户或提供专户信息,保证资金专户运行、封闭管理。

(二)对成品粮大米提供代储服务,供应商须负责该批成品粮大米动态轮换,以保证成品粮常储常新。库存数量不低于下达代储量的90%,购销资金通过专户交易。

(三)代储期限:原则上为3年。代储期间,如上级行管部门下达的销售轮出的文件,供应商需按照初始成本足额归还****。

(四)代储期内,供应商须实行专仓、专人、专帐管理,仓房中不得存放与该批成品粮(大米)无关的物品。

(五)供应商须严格执行采购人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不掺杂使假,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六)供应商****监管。

(七)代储期间,库存成品粮大米等级不得低于验收时的大米等级。

(八)代储服务要求详见《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

五、代储补贴

代储补贴383元/吨﹒年(其中保管费150元/吨﹒年、轮换费233元/吨﹒年)。

备注:代储补贴为固定费用,采购人另行拨付。

六、标底价

4200元/吨(包含运输、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及入库验收

(一)市级储备成品粮大米采购及代储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竞价结果通知单发布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货款总金额5%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入库的市级储备成品粮质量检验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按批次提供的质检报告、或由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为依据,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指标需包含镉、铅、总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并提供出入库单据。入库完毕后,****物资储备局进行综合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的,转为市级储备粮并移交给成交供应商进行规范管理。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

(三)按规定完成综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1050吨大米移交给成交供应商进行代储轮换管理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八、代储保证金

(一)综合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按《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向采购人缴纳货款总金额2%的资金作为代储保证金。

(二)代储期满,且收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轮出或销售文件后,成交供应商需将初始成本(即采购人支付的全部货款总额)足额归还****,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账务核对后,7个工作日内将代储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要求

(一)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视为违约,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完全履约或部分履约均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利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即第七条第(一)款所缴纳的货款总金额5%的资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 代储期内,若储备大米储存在****管理范围内的库点,由采购人将仓房有偿提供给代储企业使用,产生的仓房租金由代储企业承担。租金标准按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执行。代储期满后,代储企业须无条件腾退并交还仓房。

十、付款方式

(一)采购货款付款方式:货物入库完毕且综合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一)款约定缴纳代储保证金,并与采购人完成货物移交手续。上述事项全部办结且农发行贷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

(二)代储费用支付方式按《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约定执行。

十一、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在**贵安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为仅交易预包装大米,无需二次加工的供应商,需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及回执;如交易预包装,散装的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则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四)提供规范登记账、卡、薄,粮食储备、经营或加工台账。

(五)具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穿透式监管系统及接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目前无,提供承诺函承诺按《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接入及设备配备)

(六)供应商具有相应的仓储设施、符合《**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实施细则》中代储企业条件:

1.代储企业仓房地点应具备较好的交通条件、交通便利;(提供交通便利情况说明或承诺函)

2.大米代储企业的仓容量、月均经营量与代储量相适应。月均经营量按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实际经营数据计算,月均经营量不低于代储量的1/5(即不低于210吨/月),需提供相应经营台账佐证。

3.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不掺杂使假,不违规使用添加剂;(提供承诺函)

4.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措施齐全;(提供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5.提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印证资料;(提供未发生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声明函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资料)

6.按照标底价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担保相关资料(报名阶段提交担保意向资料,成交后按第三条第(三)款约定在综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正式担保手续)。

备注:以上资料未提供齐全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公告要求且经专家组审核未通过将失去本次竞价资格。(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章)

十二、咨询服务费用

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咨询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元)(含税价)。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将咨询服务费一次性****银行账户,并以代理机构核实费用到账为准。

十三、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一)信息公告期:

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下,公告期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为止。

(二)公告期满,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由采购人重新研究采购方案。

(三)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成交价格不高于公告最高限价(即标底价4200元/吨),按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意向价成交。

(四)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价方式、时间等经采购人确认后另行通知。

(五)供应商递交材料:

递交内容:按供应商标相关要求准备资料;

递交地点:**市**区**路58****广场A座6楼

联系人:姚惠 联系电话:0851-****1265

十四、竞价保证金设定

(一)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标的。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同时签订《成品粮油采购协议书》和《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成交后5天内未签订视为违约,将没收竞价保证金。

(二)交纳时间

1.领取竞价手册后至竞价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2.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

(三)交纳事项

供应商按本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退还

项目结束后,参与供应商按****通知提供退还保证金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无息原路返还。

十五、采购人(****)承诺

本采购人现对****进行委托,按****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并组织实施。本销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公告所指的采购产品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征集公告》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六、供应商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一)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公告标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销售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

4.同时供应商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销售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3)未经****同意,不得与销售方私下达成交易。

十七、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标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二)****不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标的以交割产品现状为准,供应商可在公告期间申请实地查看,供应商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八、****联系信息

联系人:姚惠

联系电话:0851-****1265

网址:https://www.****.net/

1.成品粮油采购协议书(成品粮大米 ).docx

2.成品粮油储备委托储存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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