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为依法保障项目推进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共利益,充分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受****委托,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2.评估主体单位:****
3.事项背景与概况: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有关规定,**上****省政府批****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13日公布,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上轮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至今已接近三年,为保持**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工作。
二、征求公示意见的主要范围、内容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工作内容:内容重点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全面排查分析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点,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措施。
(3)、主要事项:
1.您对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2.本次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
4.其他相关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公示日期
公众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评估机构提出与该事项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联系人:宁雄军 联系方式:178****7261;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联系人:陈兵 电子邮箱:****@qq.com、电话:180****0502
(发送邮件请注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
3、公示日期: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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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一审:谢志敏
二审:肖文斌
三审:陈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