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办购买(2026)粤03民终43090号民事诉讼案件(二审)代理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本项目采用“直接确定供应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作为本项目采购供应商。经认真审查,该单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择优选定****作为本项目采购供应商。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5,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15,3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范围 为案号(2026)粤03民终43090号的民事诉讼案件(二审)提供应诉材料准备、代为谈判、调解、出庭等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应诉材料准备:****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案件诉讼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完成二审在线询问意见的回复和答辩状等材料起草和准备。 2.代为谈判、调解:参与与该案上诉人及代理人的谈判、调解活动。 3.制定诉讼方案:按照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的诉讼请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基础”、“法律形式”、“法律后果”等角度,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予以分析与判断,并检索相关法律规定,研究诉讼策略,制定诉讼方案。 4.代为诉讼(含书面审理):根据诉讼策略及庭审方案,参与庭审活动,准确阐述法律事实,适时提出反驳观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单位名称:******办事处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8646 传真:0755-****8472 电子邮箱:****@qq.com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在自行采购平台公开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