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
1.2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数字化管理档案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0元
1.5采购内容:本项目覆盖我单位全部在账固定资产,涵盖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家具家用、专用设备等所有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资产。(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
1.7服务地址:****关区人民大道东段****
1.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及满意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发售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发售地点:**市**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
3.3 售价:人民币200元/家(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 经办时需提供:
3.4.1.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4.1.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1.3.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毕刘阳
电话:155****7007
地址:**市人民大道东段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志英
联系方式:166****0667
地址:**市**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陈志英
联系方式:166****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