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鹿**五马街 93 号
房产租赁权交 易公告
现委托****,通过 “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 6 年 9 月 24 日 10时至 9 月 24 日 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 6 年 9 月 24 日 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 事宜详见 “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注: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采用结果行权)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n/zhzxgk/);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标书代写
2、受让方须在成交 后 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 年租金成交价的 20%, 四舍五入 保留到个 位 )足额缴至**联合产权交 ****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 竞得人 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 竞得人 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 竞得人均****交易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5 、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 6 年 9 月 23 日至 9 月 30 日 17时止 ,第二个周期 202 6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3 日 17时止,第三个周期 202 6 年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20 日 17时止,第四个周期 202 6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7 日 17时止。**期 内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竞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即日起至 202 6 年 9 月 22 日 下午 5时止
咨询地点:**市鹿**黎明西路**大厦 1 609 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 ****3877
****咨询电话 :0577-****0075
****纪检监察电话 :0577-****6283
******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 :0577-****5422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 :0577-****8012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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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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