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混油预处理耦合渗透汽化膜净化性能测试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甲醇混油预处理耦合渗透汽化膜净化性能测试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120****00000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成品油管道顺序输送甲醇工业试验已充分验证该工艺路线技术可行,为甲醇管道规模化输送奠定了技术基础。然而,依托在役成品油管道开展甲醇顺序输送,仍存在醇油混合物分离难关键生产瓶颈,制约管道输送甲醇的经济性与规模化应用。经现场试验取样检测与成分分析发现,管道输送产生的甲醇混油体系成分复杂,除甲醇介质外,还混杂汽油、管道铁锈、盐类沉积物、水、胶质等多种杂质。目前行业现有处理工艺与净化手段,无法实现杂质有效脱除,难以满足合格甲醇的质量标准,最终导致甲醇产品质量不达标。因此,亟需针对性研发配套净化处理技术,开展甲醇净化测试,破解在役成品油管道甲醇顺序输送的混油处理难题,为成品油管道顺序输送甲醇商业化运行提供保障。
采购包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9-17 17:00:00
2026-09-24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9-29 09:30:00
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9-29 09:30:00
递交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开展甲醇混油预处理耦合渗透汽化膜净化性能测试实验,提交甲醇混油预处理耦合渗透汽化膜净化性能测试实验总结报告。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2.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液体介质(油品、水或化学品)的处理实验、处理工艺或处理设备类相关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以及签署页等)或计划任务书或开题报告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计划任务书起始时间或开题报告申报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5****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报告****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cn/)取得赋码且可查验)(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主要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本单位相关财务证明文件(盖财务章或公章)或投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根据提供的财务报告测算,响应人2025年度为资不抵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s://gjsy.****.cn/)查询截图。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集团和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 以上(1)-(3****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报价要求 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不含税)、31.8万元(含税),税率6%。需提供总报价及分项报价。 2.6其他承诺要求 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响应人如处于《****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规定的限制交易资格期内,****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响应人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提供承诺书)。
06 天 23 时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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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采购人:
****
联系人:
王玉彬
联系电话:
133****1640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方思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sino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