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收集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审批
河北-承德-平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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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021/2026-076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6-09-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服务局
关于****危废收集点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2026-09-17 09时41分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253

通讯地址:****服务局

邮 编:067500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数政环评决字202605-16

关于《****危废收集点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年9月17日

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202605-16

关于《****危废收集点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危废收集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危废收集点项目(项目代码:****)选址位于**市**镇**咀村4组121号,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投资占比5%。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46m2,总建筑面积为446m2,全部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年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2万t。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采取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项目废气加强有组织收集,加强操作管理,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中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废吸油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厂区根据分区防控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危废间、储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采取防渗相应,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装卸车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并进行耐腐蚀处理;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促使其提**全防范意识,杜绝违规操作;工作人员应了解应急处理流程,一旦发生意外,立刻采取应急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三、根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666t/a。

四、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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