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注:2023年9月27日****总局令第84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疫苗、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药品,故本项目只能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181****2719。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名称:****
地址:**省**市**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
联系方式:182****2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金港商业街97号2楼
联系方式:028-****89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凤
电话:02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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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