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17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9-30 | |
| 100000 ( 10 万元) |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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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经理 0716-****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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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医院食堂及配套用房场地三年期承租权项目 |
| 租赁底价 | 36.15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17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09-30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69216T |
|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其他 |
|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医生食堂 |
| 目前状态 | 使用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其他招租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样本合同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承租后同意以《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样本合同签订正式合同。 (三)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非税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三年租金总额的10%)。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需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交易费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餐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及复印件留存)。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下载打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近5年经营过大型公共餐饮服务及以上(即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成功案例及服务合同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租赁资****人民医院食堂及配套用房场地,出租房屋共4间,总租赁面积为538.43平方米。其中:三医食堂为一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33.35平方米;三医食堂北侧附房为简易结构一层,建筑面积为45.73平方米;三医食堂东侧附房为混合结构一层,建筑面积为125.43平方米;三医食堂东侧仓库为混合结构一层,建筑面积为33.92平方米。 (二)本次招****医院食堂,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使用。 ****医院食堂现为经营状态,以现状整体出租,按移交时现状办理交接。原承租方已放弃承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没有优先承租权。 (四)出租要求: 1.食堂现有设备设施及装修评估价值为33.8210万元,最终成交的承租方需认可并承担此评估价值,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根据资产评估清单与原承租方完成清算,并按评估价值金额向原承租方支付费用。此费用支付属于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的自发行为,对出租方无法律效力,出租方仅作为见证方参与。 2.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根据经营需要若承租方需对房屋实施装修升级改造,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装修改造方案须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必须****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简称“832”平台)的采购任务,采购任务未完成将扣除相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承租资产。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承租方不得就食堂装修及设施设备要求出租方进行补偿。 5.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食堂,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获取租赁经营权。 6.医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票据。 7.租赁期间,水、电、气、暖等消耗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须提供早、中、晚餐,节假日期间不得停止供餐服务。 9.承租期间,在本食堂正式运行前,承租方须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与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有关证明应报送出租方存档备案。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断保或取消,有关参保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如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本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食堂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出租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③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照三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六)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面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本项目其他约定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合同》(样本)、《经营管理合同》(样本),请****交易所查阅。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538.43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17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非税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三年租金总额的10%)。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需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交易费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经营管理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租赁押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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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36.15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