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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2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09 |
| 标题 | 关于**县上莲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上莲乡“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上莲乡“沙德尔”灾后修重建工程(项目代码:****)建设,能够恢复道路通行功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上莲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Y025莲丰线、C117佳龙线、C112庄山线、Y026街佳线、Y052顶樟线、Y061佳大线、Y062顶林线等多条农村公路灾毁点位进行修复整治。项目拟修复损毁道路498米、**防护挡墙1775.5立方米、修复波形护栏100米、清理溜方4560.7立方米以及修复排水沟395.4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0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1万元、基本预备费14.4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