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138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114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09 |
| 标题 | 关于**县梅溪镇“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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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梅溪镇“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溪政函〔2026〕1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梅溪镇“沙德尔”灾后修复重建工程(项目代码:****)建设,能够恢复道路通行功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C022炉下、C109梅白、C165建菜等多条农村公路(路基宽度均在8米以下)灾毁点位实施整治。工程土石方总量26149立方米,其中:土方18304立方米、石方7845立方米;排水工程**矩形砼边沟2.86立方米,设置雨水井3处、波纹管21米;防护工程砌筑挡土墙合计1747.6立方米,铺筑水泥砼路面13299平方米。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混凝土护栏5.4立方米、波形护栏1280米,配套建设小桥26米、涵洞1道。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00.3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0.48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0.7136万元、基本预备费29.1361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以及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