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咨询的我司关于《2026-2030年-****-生产线运维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文件的几个疑问,我司澄清答疑如下: 1、第三章第一部分第一条第1项第(7)条,若因其他相关方原因(如旋回过铁或入料超粒径尺寸造成的旋回停机卡料清料等)造成的工程车辆使用费用是否有补偿 答复:非本合同中标方责任造成需要使用工程车辆的,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2、第三章第一部分第八条第4条,中小型减速机的维修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因为项目现场不具备中小型减速机的维修条件。 答复:合同第十一款“不包含的工作范围”已明确约定,不在此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 3、第五章报价文件,税率是否统一确定为13%是否可将维修保养的税率确定为13%,巡检润滑及清洁化生产确定为6%,并分别签订合同 答复:投标单位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提报相应税率,合同签订后分别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即维修保养的税率为13%,巡检润滑及清洁化生产税率为6%,无需分别签订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生产线停产,若需要继续服务,是否有补偿措施是否需要设有保底结算量 答复:中标方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服务,不得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否则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处理,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生产线停产的,双方协商处理;合同第一款“项目概况”已明确约定,本项目“不设保底量”。 5、报价表中第二个表格假如“巡检、润滑”、“清洁化生产”报的税率不是13%(即与“维修保养”税率不一致),则第一个表格的综合单价应如何确定 答复:报价表第二个表格分项税率不一致时,第一个表格的综合含税单价不等于第二个表格的三个单价之和,计算方法是第二个表格的每一个子项的综合单价*预估总量(9100万吨)得出每一项的总价,每一项的总价加起来等于第一个表格的暂估总价,再除以预估总量(9100万吨)就是第一个表格的含税综合单价。特别说明:1)若中标后续结算以盖章版报价表第二个表格的分项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故务必确保报价准确。2)在进行系统报价时,系统总价与报价表暂估总价要一致,再除以13%税率来换算系统填报的综合单价。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