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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504-01 10根金条(每根100克)整体转让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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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675万元(人民币元) |
| 5工作日 |
| 2026-09-17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不做品质担保,转让方及沈交所均不对金条实际黄金纯度、实际重量、真伪承担保证责任。克重、纯度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现场查验,可自行委托检测(检测费用自行承担)。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实测纯度不足、重量不足、成色瑕疵等理由,要求降价、退款、索赔。竞买人应自行了解黄金实物交易、仓储、运输、变现相关政策风险;黄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交后无论金价涨跌,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款。 2、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3、转让方最终按照成交金额(含税)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