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某探矿权涉诉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3采购内容:案件事实核查、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整理、法律文书撰写、一审庭审代理、庭前沟通调解;如案件上诉,提供二审应诉、庭审代理等配套法律服务;
2.4工 作 量:包含一审诉讼代理、二审诉讼代理(发生二审时)相关全部工作;
2.5质量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2.6计划工期: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审、二审代理服务直至案件终结;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询价响应人须知
3.1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依法注册设立的合法律师执业机构,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可独立承接民事诉讼法律服务业务;
3.2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内容2项: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标书代写
3.4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承办律师须具备有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拥有丰富的民事诉讼办案经验,熟悉矿产**、探矿权纠纷等相关专业法律事务,具备处理涉案标的额较大民事纠纷的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附承诺函);
3.6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盖章)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要求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要求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7根据询价文件进行报价,报价最低且合理的响应人确定为成交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工作日09:00-17:30(**时间)获取响应文件。
4.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
4.3.获取方式:电子获取,请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响应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63.com,致电获取询比响应文件。
五、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12:00时;标书代写
5.2询比响应文件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通讯地址:赵先生,185****7701,**省**市**东路16号鑫地大厦10楼1019室。
5.3评审时间、地点: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省**市**东路16号标书代写鑫地大厦10楼1022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东路1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程女士
采 购 人(盖章):****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