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凤投审〔2026〕14号
****中心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服务中心:
《关****中心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本机关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中心区**街心公园地块,**设一个八组七层辊道式垂直升降类机械式智能停车库,高度约19.8米,车库设备占地面积约650平方米,可提供228个车位,其中机械车位数216个,优化保留地面车位12个。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智能车库设备基础及主体钢结构工程,屋面及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传动设备、车库管理系统安装及调试等。
四、审查依据
(一)《凤岗镇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6〕212号
(二)《凤府纪要》〔2026〕156号
(三)《****中心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报告》****财政局凤岗分局)
(四)《关于的复函》(凤财复〔2026〕111号)
(五)《关于的复函》(凤自然资函〔2026〕198号)
(六)《关于的复函》(凤审复〔2026〕69号)
(七)《关于的复函》(****管理所)
(八)《关于的复函》(****建设局)
(九)《关于意见的回复》****管理局凤岗分局)
(十)《关于的回复》(******执法局凤岗分局)
(十一)《关于的回复》****运输局凤岗分局)
(十二)《关于的复函》(凤司复函〔2026〕58号)
(十三)《关于的回复》(**市****公司)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8,702,841.25元,其中:**工程费用16,371,629.22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440,600.54元,预备费890,611.49元。最终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凤府〔2019〕46号)及《凤岗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凤府〔2024〕5号)执行,资金由**市凤岗镇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中心区机械式立体车库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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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分局、****服务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组织招标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相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