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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民****公司破产重整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6年8月3日,济民****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6年8月21日,****法院作出(2026)湘12破申9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济民****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法院****法院提交了《关于请求济民****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移交**省****审理的请示》,****法院于2026年9月4日作出(2026)湘民辖441号《关于对济民****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批复》,同意将济民****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交我院审理,****人民法院督促我院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本案。2026年9月8日,****法院作出(2026)湘12破申9号之一民事裁定,本案移送我院依法审理。2026年9月10日,****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我院。2026年9月11日,我院立案受理济民****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案号为(2026)湘12破1号。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及《****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及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济民****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30日,登记机关****管理局,公****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省**市**县卢峰镇民主街,法定代表人张鹏,注册资本12 2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医院管理;中医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投****医院,该医****医院,系**市**县当地具有****医疗机构。
根据济民****公司提交的《破产重整申请书》记载:济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95 202 806.42元、负债总额为309 346 200.31元,资产负债率为104.79%,已实质资不抵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为“2024-2025****法院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同一家机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视为同一家机构仅能以一个管理人团队名义申报;
(四)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核心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破产案件数不少于10件,其中至少办结2件企业破产重整案件(需提交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书),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本院书面批准;
(五)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
(六)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请书》、《****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同时,申报资料的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以PDF格式汇编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以“本公告+申报机构名称”命名,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八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全程参与或者部分参与),****医疗机构破产重整案件的,需将该材料一并提交(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拟订破产重整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所在地非**县的申报机构,须书面承诺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后一周内将在**县设立常驻办公场所、派驻常驻机构及人员,直至案件审理结束,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备选管理人将接替其担任破产管理人;
6、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7、申报机构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8、申报机构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9、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止本公告之日);
10、申报机构应当出具保证书,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1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申报材料,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将被列入破产管理人黑名单等处理。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8时止。标书代写
五、选任方式
报名截止后,本院另定时间,组织经本院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现场公开竞争,由该****委员会对报名参与竞争的机构采取现场PPT陈述(包含工作方案)和回答评审人的提问的方式予以审查评定,遴选出排名至少前三名的申报机构进入随机摇号(若申报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届时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剩余的申报机构中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第一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余下的一家申报机构为本案第二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彦玮、米晓琴
联系地址:**省**县卢峰镇屈原大道55号****611办公室。
联系电话:
舒彦玮 198****6341
米晓琴 176****3753
电子信箱:****@qq.com
附:
1、《****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2、《****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3、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