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保障部令第40号)和《**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实我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力量,优化专家库结构,提高人才评价质效,现就开展专家库候选人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条件
(一)专业范围。陶瓷工艺、雕塑工艺、漆器工艺、刺绣工艺、金属工艺、编织工艺、烟花爆竹工艺、珠宝首饰工艺、剪刻纸等工艺美术系列相关专业。
(二)人员范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在职在岗从事工艺美术相关专业创作、研究、创意设计、技艺传承保护等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等。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犯罪和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
2.长期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专业水平高、技艺精湛或者理论功底扎实,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取得工艺美术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满3年。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保证参加评审所需时间,适应网上评审以及现场创作、实践操作、面试答辩等评审方式要求。
5.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不得推荐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候选人推荐: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者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存在剽窃他人作品、设计创意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因违反评审纪律已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公务员(含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长期脱****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岗位变动、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二、征集方式
(一)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填写《**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签署本人承诺,连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直接报送我厅,并对填报信息和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推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协会等,可在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范围内动员组织推荐,经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报送时应当同时提交《**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邀请推荐。我厅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和专家队伍结构,对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邀请,受邀人员填写推荐表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纳入专家库。
(四)审核入库。我厅对自荐、推荐和受邀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虑专业覆盖面、结构合理性和地区平衡等因素,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自荐,同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资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质量,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不得弄虚作假、人情推荐。
(二)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通过赣政通报送。无赣政通账号的单位和自荐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涉密信息应当脱敏处理,不得通过网络方式报送。
(三)专家库候选人推荐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参与推荐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候选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管理处 梁庭琛、蔡鹏
联系电话:0791-****5941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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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