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公司
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农****公司,拟对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人:****。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内容: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修改、经营决策合规审查、法律文件收发等,律师函、法律意见书起草、诉讼仲裁、投融资、企业改制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另行协商计费。
5.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含税)。
6.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服务期限:1年。
8.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100%服务费。
9.合同履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境****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单(含税)(价、税单列)(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
注: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密封包装,意向供应商在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可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补充的内容须经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生效后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可补充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四、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0:00(采用邮递形式递交的,需保在截止时间之前将证明材料送达至项目联系人)。加急标书代写
2.评审时间:2026年9月23日10:00。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可开具发票税率与本采购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采购公告的税率折算后的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农****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6****5522
邮寄材料及评审地址:**市**区新湾路88号供销大厦26楼
业务监督:**农****公司综合管理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5373
**农****公司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