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缅宁大道精品建筑5号楼
招租公告
受委托,****对**市**区缅宁大道精品建筑5号楼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市**区缅宁大道精品建筑5号楼,建筑面积1649平方米,3层楼,简单装修,租赁用途限定为商业经营,租赁期限10年,每5年签订一次合同,装修免租期4个月,10年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市场公允价格优先续租的权利。
标的按现状招租,建筑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竞租人须到现场实际查看招租标的,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对招租标的现状的认可,委托人和****商铺的瑕疵担保责任。
起租价格:40万元/年。
二、租金收缴办法
前5年租金收取:第一年按成交价格收取,后四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增1万元,租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后续5年租赁价格按市场重新开展评估价后收取。
招租成交后,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含社会团体)均可参与竞租。
(二)租赁用途限定于商业经营,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竞租保证金2万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等名单的;
(二)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前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五、承租要求
(一)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承租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使用用途,妥善维护物业及设施设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二)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
(三)装修方案须进行报备,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
(四)具体内容按租赁合同遵照执行。
六、发布招租公告时间
2026年9月17日19:00至2026年10月10日18:00止。
七、标的展示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招租拍卖会开始前,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竞租人可联系拍卖人到现场实地进行踏勘。
八、竞租申请日期及方式
(一)竞租申请提交方式
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上申请,有意向竞租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提交竞租申请,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注册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领取地址:****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0883-****710,竞租人取得企业数字证书(CA)后需下载安装驱动后方可登录。
申请提交方式: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登录→国有产权→找到要参与竞租的项目→上传竞租人资料,提交申请。
(二)竞租申请时间
竞租申请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00至2026年10月10日17:00。
(三)竞租申请上传提交的资料
(1)竞租申请书;
(2)法人和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竞租的,应提交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缴纳凭证;
九、竞租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缴纳2万元竞租保证金 。
(二)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00;标书代写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账户必须是竞租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账户,并与****联系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中心确认到账后具备竞租人资格,未竞得标的的保证金在招租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账 号:570********82012
开户行:******银行****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贺贵娥 0883-****526
十、竞租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8:00,拍卖人于截止时间前审核竞租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只有审核通过的竞租人方能取得竞租资格。标书代写
十一、竞价方式及承租人的确定
竞租人在招租拍卖会当日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等待竞价开始,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招租拍卖开始时自动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方式为连续竞价,竞租人在点击确定应价后,系统确认出价行为,以最高应价为最终成交价。
十二、网上竞价时间
**市**区缅宁大道精品建筑5号楼,起租价格:40万元/年,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网上竞价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0:00开始,限时竞价5分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租活动为网上公开竞价,请竞租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提前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在网上竞价当天请提**入竞价界面等待竞价开始。如因竞租人不了解流程或设备、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二)招租成交后,承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于招租结束后五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到出租人指定账户,未按合同履行的,视为违约,按合同中违约责任追究其责任,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事项严格履行,依法依规经营,经营中安全责任自负,所涉及的税费自负。
十四、交接手续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十五、联系方式
涂丽芳 137****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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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